门卫安全保卫管理制度
1. 门卫人员肩负学校安全保卫重任,要有高度的责任感,准时上岗,不得擅自离岗。
2.外单位车辆、出租车未经学校批准不准进入校园;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要听从门卫指挥,按指定地点停车。
3.门卫人员不得与他人闲谈,及时做好来客来访登记,并做好传呼工作。凡来访人员、学生家长,须问清情况填写来访登记单,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,方可放行。4.早上进校及下午放学时间,门卫人员需门岗值班,迎接学生及老师进校,确认进出人员为我校学生及老师。
5.正确无误收发学校教职员工的信件、杂志,并及时送交相关部门人员。6.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,做到门开人在。教职员工凭学校工作证进入校园。7.教学时间段内不允许学生外出,走读生同学早上凭走读证进入校园、下午放学后凭走读证方可离校。住宿生同学如需请假外出须由相关负责老师签字的出门条,出门条一式两联,学生凭出门条进出学校。
8.闲杂人员、推销商品人员不得进入校园。
9.当晚放学后,检查学校、办公室内电灯、电扇、门、窗是否关好,发现未关,应及时妥善处理,并向保卫负责人汇报。
10.晚上值班要定时巡视校园,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。11.高度注视校外社会青年在校门口寻衅闹事,发现苗头及时报告。12.携带学校公物出校门,需经学校领导同意或陪同方可出校门;搬运私人大件物品(办公设备、电脑等),需学校领导同意方可出校门。